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规[2024]7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12-18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9-12-3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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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

  附 件
  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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