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
发文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17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12-17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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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公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2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pdf    
附件2:《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