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吉财公告[2024]3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12-19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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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0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全省享受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税政策的“普通标准住宅”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房:
  (一)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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