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简易注销社保联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人社函[2024]1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1-21
实施时间: 2024-11-21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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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各区、市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企业简易注销社保联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个人账户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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