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人社秘[2024]2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4-2-6
实施时间: 2024-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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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强化人社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1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皖发〔2023〕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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