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进口药品通关“一单多核”联网核查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12-17
实施时间: 2024-12-1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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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进口药品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决定在拱北海关开展进口药品通关“一单多核”联网核查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拱北海关申报进口的报关单可一次录入最多不超过20份《进口药品通关单》(以下简称《通关单》)。
  二、进口报关单随附单证录入《通关单》时,在“对应关系”录入界面,“报关单商品序号”填写报关单上的对应商品项号,“对应随附单证商品项号”填写对应《通关单》商品序号。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8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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