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的公告》及解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2-16
实施时间: 2024-12-16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阅读人次: 5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的公告》及解读(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5年1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体育场路99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财行科(邮政编码:313000)
  2.电子邮箱:huzsw@zjtax.gov.cn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湖州市地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的公告及解读(征求意见稿)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