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等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内蒙古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人社发[2024]2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7-11
实施时间: 2024-7-1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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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资委、税务局、团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资委、税务局、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制定了《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内蒙古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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