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规[2024]1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12-6
实施时间: 2024-12-6
失效时间: 2029-12-5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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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6日

  天津市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电子印章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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