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4-12-16
实施时间: 2024-12-16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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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个人: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3号)已发布,我市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