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年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资统[2018]182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5-25
实施时间: 2018-5-2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薪酬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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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所出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管资本为主推动职能转变的改革要求,统一规范企业年金管理,我委经研究并商市人社局,决定将各所出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企业年金纳入市人社局统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若干意见》(厦国资统〔2008〕25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同时失效。今后各企业的企业年金管理均按照《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令第36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贯彻〈企业年金办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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