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资资本[2021]197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9-16
实施时间: 2021-9-16
法规类型: 收益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93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确保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及时足额上缴,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9〕99号,以下简称《办法》)作如下调整补充:
  一、利润收入计算公式调整为:应交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归属母公司的亏损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政府补助收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净利润-母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本年度归属母公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