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人社发[2023]3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3-11-10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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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金保障能力,更好地保障参保主体合法权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10-310〔2023〕18号)

  陕西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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