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2-12
实施时间: 2024-12-12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13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在12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s://neimenggu.chinatax.gov.cn/)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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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的政策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