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不再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发票邮寄送达服务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2-5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1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自2025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不再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发票邮寄送达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发票邮寄送达服务的通告》(黑税通告〔2020〕3号),《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长为纳税人免费提供发票邮寄送达服务的通告》(黑税通告〔2020〕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