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4年11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2-10
实施时间: 2024-12-1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4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一、纳税人提供会议展览服务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解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服务,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广告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不属于广告服务,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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