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策性关闭矿山退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自然资发[2020]6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0-26
实施时间: 2020-10-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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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金融局,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关于进一步明确政策性关闭矿山退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资环〔2020〕3号)印发以来,各地积极推进政策性关闭矿山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以下同)退还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省级委托矿业权评估机构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应退金额进行核算,发现部分地方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市县计算的可退金额与复核金额差异过大、采用的计算参数不一、应退金额计算不准确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关闭矿山退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计算及退证工作,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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