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文号: 财农[2004]3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4-5-10
实施时间: 2004-5-10
失效时间: 2008-1-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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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黑龙江农垦总局: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农科教发[2004]4号)文件精神,财政部、农业部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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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4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8-1-31
实施时间:200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