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医保联发[2019]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9-11
实施时间: 2019-9-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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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精神,做好我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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