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市监函[2024]74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4-11-6
实施时间: 2024-11-6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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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省局行政审批局、企业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22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相关中关于档案管理的规定,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经营主体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查询条件
  申请查询经营市场主体登记书式档案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交材料:
  (一)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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