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厅发[2024]9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4-11-15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9-12-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5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现将《青海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 海 省 财 政 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11月15日

  青海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办理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