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沈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财非[2023]189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4-26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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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发改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便于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结合我市实际,调整编制了《2023年沈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沈阳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2023年沈阳市本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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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23年沈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doc    
2.2023年沈阳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doc    
3.2023年沈阳市本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