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财非[2024]108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3-28
实施时间: 2024-3-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2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发改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全力落实好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依据辽宁省财政厅公布的《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我们调整编制了《2024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24年沈阳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本次所公布的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目录清单之外的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2024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doc    
2.2024年沈阳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