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人社函[2024]20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9-27
实施时间: 2024-9-27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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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励民营企业吸纳就业
  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就业创业等各项涉企扶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到202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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