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水资源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0-22
实施时间: 2024-10-22
法规类型: 水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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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规范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水资源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11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udu007163@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水资源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自治区税务局 财产和行为税处13989076425。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水资源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水资源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水资源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x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水资源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水资源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