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稳外贸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办字[2022]5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2-4-23
实施时间: 2022-4-23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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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稳外贸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23日
  (本文有删减)

  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稳外贸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精神,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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