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工作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量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资[2024]2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11-22
实施时间: 2024-11-22
法规类型: 上海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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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系统”)功能运用,进一步夯实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基础,推动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提质增效,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要统筹做好今年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把握年终资产盘点和2024年度资产年报填报准备工作的契机,督促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子系统的基础数据治理工作和资产年报编报准备工作。现就近期做好有关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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