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1-25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福建 江苏 江西 山东 上海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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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华东区域税务执法实际,制定《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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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