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24]2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4-11-25
实施时间: 2024-12-1
失效时间: 2029-6-7
法规类型: 船舶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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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海运协定》的有关规定,自2024年6月8日至2029年6月7日,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9年6月7日,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按优惠税率缴纳税款。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安提瓜和巴布达籍的应税船舶已按普通税率缴纳税款的,其较优惠税率多缴纳的税款,依企业申请予以退还,相关企业自2024年12月1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财  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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