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皖政办[2024]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4-8
实施时间: 2024-4-8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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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点任务
  (一)统一参保覆盖范围。落实国家全民参保部署,健全参保制度。用人单位及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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