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实施《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期货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24-11-15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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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
  为深入贯彻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精神,落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部署,提升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对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的规范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称协会)经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制定了《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并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各项业务平稳有序衔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规则发布前,已备案基差贸易的风险管理公司可以开展贸易类业务(不包括含权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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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pdf    
附件2.《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