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港股通投资顾问服务机构备案指引》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中基协发[2024]14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11-20
实施时间: 2024-11-20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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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推进自律规则体系建设,更好规范港股通投资顾问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备案基本信息有关行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关于为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开展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不对《通知》内容进行实质改动,仅将名称修改为《港股通投资顾问服务机构备案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规范文字表述,统一格式体例。另外,结合备案实践,增设机构主动申请注销备案相关条款。
  二、申请备案的相关机构,应当按照《指引》第三条要求,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提交备案材料,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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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一、香港机构备案材料清单.docx    
二、香港机构基本信息备案表.docx    
三、香港机构重要信息变更备案表.docx    
四、香港机构年度信息更新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