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7-8
实施时间: 2024-7-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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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协会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保健协会
  3.新疆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新疆红石慈善基金会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商会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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