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24]2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4-7-10
实施时间: 2024-7-10
失效时间: 2026-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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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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