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广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规划资源字[2024]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8-20
实施时间: 2024-8-2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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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交房即交证”工作模式,切实保障“去库存”“保交房”“防烂尾”工作实施,更好方便企业群众购房办证,现就推行我市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购房人交齐房款,满足交房条件和过户条件的(贷款购房的应同时满足抵押登记条件),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购房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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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办理流程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