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
发文文号: 自然资发[2024]242号
发文部门: 自然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24-11-7
实施时间: 2024-11-7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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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进一步推动《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落地见效,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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