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11-15
实施时间: 2024-11-1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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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海关总署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在本页面底部“我要建议”文本框内填写相关意见建议,然后提交。
  二、电子邮件:liujinlong@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1.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
  2.《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15日

相关附件:
1.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稿)》.docx    
2.《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