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5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11-12
实施时间: 2024-11-1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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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有关要求,优化进境食品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经风险评估,决定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现公告如下:
  一、对供人类食用的腌制肉产品、肠衣、乳品、水产品、燕窝不再实施检疫审批管理。
  二、上述类别的进口食品必须来自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地区)和已获得海关总署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须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三、需办理特许审批入境的食品仍须按照《进境动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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