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人社系统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字[2024]6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4-8-7
实施时间: 2024-8-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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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要素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强化人社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50号)要求,现就实施人社系统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保障民营企业用工需求
  (一)建立重点企业用工对接服务机制。健全区(市)、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制度,建立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用工需求清单机制,配齐配强用工服务专员队伍,全面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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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青岛市人社业务部门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