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民发规[2022]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9-19
实施时间: 2022-10-20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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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支持八大发展战略财政政 策加快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字〔2021〕21号)等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制造业小微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现将《青岛市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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