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登记注册特色经营项目自主标识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9-10
实施时间: 2024-9-1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自贸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对青岛开展企业登记知识图谱和深化经营范围改革工作的复函》(市监注(司)函〔2023〕32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青岛地域特色文化、区域特色产业,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在青岛自贸片区先行先试开展特色经营项目自主标识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为根本导向,充分尊重经营主体自主创新经营意愿,发挥自贸片区制度创新优势,依托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建设登记注册特色经营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