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征求《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1-12
实施时间: 2024-11-12
法规类型: 水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7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的《水资源税改革实施办法》(财税〔2024〕28号)授权规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省水利厅联合起草了《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由于国家各授权事项须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按照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缩短征求意见期限至7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11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邮寄至: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陕西省财政厅税政处(邮编:71000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