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发改规[2024]1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4-9-5
实施时间: 2024-9-5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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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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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调整:
发文标题: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部分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24-11-9
实施时间:202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