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五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暂时进境修理试点的监管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商贸发[2024]28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海关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0-28
实施时间: 2024-10-28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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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暂时进境修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18号)要求,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共同制定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暂时进境修理试点的监管方案》(以下简称《监管方案》),《监管方案》已商国家有关部委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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