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监[2024]15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4-7-4
实施时间: 2024-7-4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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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决定对你单位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2023年度单位会计法规执行、资产管理及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纠正资金收支、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规范单位内部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全面提升我省会计信息质量。
  二、时间安排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8月9日(视配合情况及工作进度,适当调整现场检查时间)。
  三、检查方式、人员、内容和依据
  (一)检查方式
  综合利用调查、座谈等形式,采取询问、谈话、收集数据及信息、翻阅档案等方式开展检查。
  (二)检查人员安排
  省财政厅2名行政执法人员带领专业人员进点检查。
  (三)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2023年度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帮助查找被检查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资产使用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
  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关注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合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是否有效;是否建立健全会议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机制等。
  2.资产方面。重点关注资产初始和后续计量、确认是否准确;是否严格执行现金收支核算制度;是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核算;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核对,是否存在固定资产账卡、账实、账账不符问题;资产的折旧、摊销是否准确;专用基金的来源及构成是否合理、真实;累计盈余是否存在新旧衔接时的科目余额增加核算工作量等。
  3.负债方面。重点关注负债计量、确认是否准确;借款事由是否规范,借款数额、借款用途是否真实、合法;应付及暂收款项、没有纳入预算的暂付款核算是否准确、及时。
  4.收入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计量、确认是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规定,财政拨款收入是否和国库指标对账一致,实有资金管理的收入是否准确计量;是否存在未全口径核算收入,在往来账中隐藏收入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存在截留、坐收坐支、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将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收入通过下属单位进行核算;是否存在不调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机制凭证仍手工录入凭证挂接项目的情况;预算会计各类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否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辅助项中的预算项目、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等是否准确计量。非税收入是否应收尽收,是否延缴缓征、违规减免;是否超范围、超标准、超期限违规收费;是否存在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非税收入等情况。
  5.支出费用方面。重点关注支出计量、确认是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规定;工资、补助、奖金、福利发放是否合规;有无擅自调整项目支出、虚列支出等问题;报销审批手续附件是否合规(重点是“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卡结算是否规范;专项资金与经费是否存在混合核算问题;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套取资金或虚列支出问题;业务活动费、资产处置费、捐赠支出等是否合规;各类财政预算支出是否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分类;实有资金管理的支出业务是否按照具体项目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是否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核算,辅助项中的预算项目、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等是否准确计量。
  6.结余结转方面。重点关注预算会计结余结转金额是否与决算上报金额一致;实有资金账户管理的结余结转科目余额是否与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一致;各类涉及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的业务,结余结转核算是否准确。
  7.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收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包括各项收入预算编制是否合规,收入项目是否全部纳入预算,人员经费编制是否合规,公用经费预算是否按照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是否严格执行财政批复方案,是否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执行是否合规,预算调整和追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预算编制之外的收支项目;是否挤占、挪用、截留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照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委托业务费(聘用中介机构、专家、研究机构等)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规;预算编制是否考虑结余资金因素进行统筹整合;预算结余确认是否准确;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流入、流出、调整、滚存确认是否准确;是否制定本部门绩效管理办法;项目是否设定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开展绩效监控,绩效目标是否完成预期进度,未完成的是否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是否进行绩效自评。
  8.决算管理方面。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具体包括:项目审查、立项依据、项目实施程序等是否合规;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被检查单位资产及与之相关的收入是否纳入核算范围,是否做到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是否符合规定,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预算支出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问题,“三公”经费、津补贴、奖金支出是否合规;结余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是否真实,结余资金是否编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预决算公开是否及时、完整、真实等。
  9.财务基础工作方面。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岗位;会计科目、辅助项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记账凭证未按规定填制、原始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填制会计凭证、设立会计账簿。
  10.新旧制度衔接等方面。重点关注2019年新旧会计准则制度衔接情况,期初余额调整是否准确;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是否按照“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原则编制。
  11.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纪委监委、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等外部监督及历年内部审计等发现关于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2.其他情况。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等。
  (四)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4.《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6.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7.《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0〕3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你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及时提供备查资料,指定专人负责协调配合检查事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以查促改。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将规范管理、使用财政资金贯穿于工作始终,聚焦重点项目和资金,认真查找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不断完善制度,优化财务收支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三)严肃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将按规定程序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张钰,63956125
  云南省财政厅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