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我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农渔[2023]29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1-28
实施时间: 2023-11-2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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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
  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以及农业农村部《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和调整全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和调整原则
  (一)降低收费标准。钓具渔船每年每千瓦由16元降为8元;刺网、围网、耙刺渔船每年每千瓦由32元降为16元;拖网、张网、地拉网渔船每年每千瓦由65元降为48元,降幅分别为50%和26%。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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