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衢州市财政局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9-10
实施时间: 2024-10-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阅读人次: 8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智造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财政局、住建局:
  为适应我市城市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等规定,结合历史文件及制度渊源,现就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