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相关业务转入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7-5
实施时间: 2024-7-5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阅读人次: 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代理记账行业相关机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4年7月15日起我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相关业务将转入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
  请各机构登录监管服务平台(http://dljz.mof.gov.cn),下载“操作手册及演示视频”,学习掌握系统有关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年度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等事项的功能和操作。
  7月15日起“浙江省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不再支持办理代理记账业务,仅供财政部门查询使用。代理记账机构将无法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代理记账机构变更登记”“代理记账机构终止登记”和“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等业务,但相关事项仍然保留。
  财政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提供电子证照服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时可自行申请电子证照。
  监管服务平台运行中如遇到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省财政厅联系。
  汤春莲(涉及业务管理),0571-87058439;
  傅德军(涉及系统使用),0571-87957664;
  刘家盛(涉及系统使用),0571-87803322-71。
  湖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