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医保发[2024]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9-12
实施时间: 2024-9-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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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教育(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全民参保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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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