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2024年度[第四批]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4-5-29
实施时间: 2024-5-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第四批)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2024年度(第四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上海市闵行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2.上海政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上海春晓......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